演出票买了就不能退,合法吗?
发布:庆典演出-活动策划公司来源:qingdianz.cn发表时间:04月05日
看演出、为喜欢的乐手买单,本来是件开心事,但每年也总有不少人为手里的演出门票而发愁,因为演出门票退票难,苦消费者久矣。买了票却不能退,这合法吗?退票手续费参差不一,这又怎么说?投诉平台上与此相关的投诉可不少。
某投诉平台上,存在多个以“演出门票退票”为诉求的投诉。投诉者指出,票务平台以“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票”“票品为有价证券,非普通商品,其背后承载的文化服务具有时效性,稀缺性等特征,不支持退换”等为由拒绝退票。
浏览多个票务平台后,记者发现,类似的“不支持退”规则在多个票务平台都存在,记者就此向其中一家票务平台工作人员致电求证,对方表示,退改规则以页面显示为准。
“每场演出的主办方都是不同的,所以退改规则都是不同的,平台是不参与退改规则制定的,我们只是作为一个票务代理平台。”某票务平台工作人员介绍。
“不支持退”是否合法?事先在页面表明“不支持退”的字样,是否可以作为主办方拒绝退票的背书呢?相关法律人士做出了否定的回应。
“演唱会存在黄牛倒票行为,可能也是为了遏制这种行为,所以有不支持退换的规定。它是不合法的,因为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比如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。二十五条主要就是说7天无理由退换,门票是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退换的物品、商品之类,正常来讲它肯定是可以退换的。第二,针对格式条款来讲,商家可能在购票的时候约定一经售出概不退换,这个其实属于格式条款的约定,它其实是限缩了消费者的权利,也减少了自己的义务,这个可以被认定为无效的。针对大部分正常消费者来讲,商家如果以这个理由来不退肯定是不合法的,首先消费者可以到消协去维权去投诉,如果不行也可以去法院起诉,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。”江苏德善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方方表示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五条
经营者采用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,但下列商品除外:
(一)消费者定作的;
(二)鲜活易腐的;
(三)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
(四)交付的报纸、期刊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
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。
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,其内容无效。
针对演出门票退票难,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、公安部曾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、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对人以上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规范管理做出指导,明确“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,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,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”。
对此,汪方方表示表示,这是在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一种平衡,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,以规范行业秩序,“梯次退票其实是进行了进一步地约束,也规范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。另外一方面,这种规范因为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制度,形成一个标准,其实对消费者来讲多少还是会有一些影响,如果能设置一个统一的规范的话,就能够减少很多纠纷。”